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1-54679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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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市司法局:
4月23日收到《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骨干力量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统筹,及时部署
收到工作方案后,我局立即成立了由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处、建设处、综合处、客运处、货运处、港航处,公路中心、客运中心、货运中心、港航中心,综合执法支队、水路执法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清理队伍。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压实清理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清理工作。
二、严格标准,抓住重点
此次清理工作我局组织清理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行政处罚适用的规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行政处罚执行及执法监督的规定开展清理工作。我局适用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28件,没有与《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地方。其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14)152号)已不适用当前农村公路养护情况,且内容与2019年颁布的《武汉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92号)相抵触,拟废止。
三、总结经验,确保长效
下一步,我局将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信力,多措并举落实《行政处罚法》新要求。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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