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管理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0-924942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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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公路管理处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市公路管理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执法类别 | 序号 | 执法环节 | 记录形式 | 记录事项 |
行政检查 | 1 | 现场检查 | 音像记录 | 记录到达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来意及依据、告知检查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
文字记录 | 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文书、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取现有关于书证。 | |||
音像记录 | 记录现场检查所看到的的场景,对现场进行拍照。 | |||
2 | 检查反馈 | 文字记录 | 记录有关整改意见。 | |
音像记录 | 告知检查内容、提出整改意见。 | |||
3 | 复查 | 文字记录 | 记录整改情况。 | |
音像记录 | 记录现场复查说看到的场景,对现场进行拍照。 |
行政处罚 | 1 | 立案 | 文字记录 | 立案应有《立案审批表》,记录当事人、案发地、核查情况及立案理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机关负责人意见等。 |
2 | 调查取证 | 文字记录 | 记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必须有执法人员、被检查人(被询问人)的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必须有法律依据,提取证据按照相关规定制作《证据提取单》。 | |
音像记录 | 对重大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全程录音、录像、拍照(包括到达现场、告知身份、出示执法证、告知检查过程环节)。 | |||
3 | 审查 | 文字记录 | 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分别作出决定: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案件,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告知当事人;2.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修改;3.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补正;4.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纠正。对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还应当经由有关集体讨论决定。 | |
4 | 告知 | 文字记录 | 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应当记录陈述、申辩的基本情况、陈述申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听证应当记录基本情况,形成听证笔录。 | |
5 | 决定 | 文字记录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4.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5.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6.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印章。 | |
6 | 送达 | 文字记录 | 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有送达回证记录送达情况。 无法直接送达的,可以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
7 | 执行 | 文字记录 | 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情况。 | |
8 | 结案 | 文字记录 |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报告,形成的案件材料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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